⒈ “靡有孑遗”的略语。谓死亡殆尽。
⒉ 没有遗漏;毫不遗漏。
⒈ “靡有孑遗”的略语。谓死亡殆尽。
引晋 刘毅 《请移江州府于豫章表》:“自 桓玄 以来,驱蹙残毁,至乃男不被养,女无对匹,逃亡去就,不避幽深……若不曲心矜理,有所改移,则靡遗之叹,奄焉必及。”
⒉ 没有遗漏;毫不遗漏。
引南朝 梁 丘迟 《为范卫军让梁台侍中表》:“值天地中开, 神武 再廓,麻丝是蓄,菅蒯靡遗。”
明 文徵明 《<何氏语林>叙》:“正史所列,传记所存,奇跡胜跡,渔猎靡遗。”
《清史稿·选举志二》:“凡 中国 向有之经学、史学、文学、理学,无不包举靡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