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六朝时南北分裂,战乱频仍,诸朝遇有州郡沦陷敌手,则往往暂借别地重置,仍用其旧名,称为“侨置”。
⒈ 六朝 时南北分裂,战乱频仍,诸朝遇有州郡沦陷敌手,则往往暂借别地重置,仍用其旧名,称为“侨置”。
引《晋书·地理志上》:“元帝 渡江,亦侨置 司州 於 徐,非本所也。”
《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 司、冀、凉、青、并、兗、豫、幽、平 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清 毕沅 《<晋书地理志新补正>序》:“夫 晋 世版舆,上承 三国 之瓜分,下值 南朝 之侨置。”
⒈ 将甲地的地名移用到乙地。六朝时南北分裂,多侨置诸州,以自夸大,如以会稽为东阳、京口为南徐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