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用正直之道对待有怨恨的人。
⒈ 用正直之道对待有怨恨的人。
引《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邢昺 疏:“言当以直道报讎怨。”
朱熹 集注:“於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
刘宝楠 正义:“凡直之道非一,视吾心何如耳。吾心不能忘怨,报之,直也,既报则可以忘矣;苟能忘怨而不报之,亦直也,虽不报,固非有所匿矣。”
明 李贽 《八物》:“夫君子非无怨也,不报怨也;非不报怨也,以直报怨也。”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夫以直报怨,圣人不禁。”
⒈ 用公正的态度对待仇人。
引《论语·宪问》:「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汉书·卷七〇·傅介子传》:「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之北阙,以直报怨,不烦师众。」
反以怨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