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由着丧服变着吉服或由着重丧服改着轻丧服。
引《礼记·丧服小记》:“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孙希旦 集解:“期而除丧者,谓练而男子除首絰,妇人除要带,祥而总除衰杖也。”《史记·吴太伯世家》:“王诸樊 元年, 诸樊 已除丧,让位 季札。”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高宗 除丧,予以礼部郎入读祝。”
⒈ 守孝期满,脱除丧服。
引《礼记·檀弓上》:「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
1、第七七四十九天,这是除丧的日子,俗称“七七”。
2、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崩,子庄襄王立。
3、性至孝,父审卒后,在墓上结庐守丧三年,除丧,于桓帝延熹三年庚子六月二十四日生关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