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残忍地杀害。
例惨杀无辜。
英slaughter;
⒈ 严酷。 唐 杜牧 《罪言》:“并州,力足以并吞也。
引幽州,幽阴惨杀也。”《朱子语类》卷六八:“利物足以和义,此句最难看。 老苏 论此,谓惨杀为义,必以利和之。”
⒉ 残酷杀害。
引郭沫若 《请看今日之蒋介石》:“他的总司令部就是反革命的大本营,就是惨杀民众的大屠场。”
1、敌除在此青年中择其衣履不周者约数百人以机枪惨杀于附近池塘外,其余悉为掳带而去,至此迄无音讯。
2、按理说,应、孙惨杀王以哲后见杨主任时,已经是犯上作乱的罪犯,且变起萧墙怎能对敌,奈何还同意他们不撤兵的请求。
3、警官茫然不解、目瞪口呆地看看我,看看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他说,“伯尔斯通庄园的道格拉斯先生今天早晨被人惨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