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重韵。重复使用相同的字为韵脚。
⒈ 即重韵。重复使用相同的字为韵脚。参阅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古人不忌重韵》。
引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韵文不避复韵例》:“古人韵文不避复韵。如《诗·终风》云:‘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悠悠我思。’以霾、来、来、思为韵。‘来’字二见。”
1、哪怕是一个午休时间只教会了他们一个复韵母,她也会非常开心。
2、声母后面的部分是韵母,又分为单韵母、复韵母和鼻韵母三类。
3、另外在拼音中除、、等单韵母外,还有如、、等复韵母,即有所谓不同的“韵头”,不同韵头的字也算是同韵字,可以押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