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名。清代在西藏、青海、新疆等地设有办事大臣,掌理当地军政及宗教事务。
1、办事大臣另行汇报康熙,这些人是康亲王手下的人,提醒皇帝可否高抬贵手。
2、在漠北地区,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掌管喀尔喀及唐努乌梁海,后又设库伦办事大臣。
3、穆兰岱身任副都统,兼西宁办事大臣,而仿效文职,殊属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