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èixuǎnquán

被选举权


拼音bèi xuǎn jǔ quán
注音ㄅㄟˋ ㄒㄨㄢˇ ㄐㄨˇ ㄑㄨㄢˊ

繁体被選舉權
词性名词

词语解释

被选举权[ bèi xuǎn jǔ quán ]

⒈  当选为代表或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

eligibility for election; right to be elected;

引证解释

⒈  公民依法当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被选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⒉  各种组织的成员当选为本组织的代表或领导人的权利。

国语辞典

被选举权[ bèi xuǎn jǔ quán ]

⒈  合于被选条件者的权利。与选举权相对。

被选举权造句

1、在中国,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凡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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