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探求现象因果联系的方法之一。如果在被研究的现象出现的场合与它不出现的场合中,只有一种先行情况在前一种场合出现而在后一种场合不出现,那么这种情况就是该现象的原因。如将闹钟放在玻璃罩里,使它打铃,可以听见铃声;再把玻璃罩里的空气抽掉,闹钟打铃时就听不见铃声了。由此认为空气是声音传播的原因。差异法得出的结果也有或然性。
⒈ 理则学中归纳法之一。乃在各罗列事象中见其缺某一性质者即无某现象,以知该性质即某现象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