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颠倒。
引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侈靡篇>的研究三》:“所以在程序上应该先民而后士,假使在上者把这程序倒逆了,要先士而后民,那就是自己毁灭自己。”郭沫若 《羽书集·逢场作戏》:“在这儿可以发生出一个‘价值的倒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