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án

发凡


拼音fā fán
注音ㄈㄚ ㄈㄢˊ

繁体發凡

词语解释

发凡[ fā fán ]

⒈  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杜预《左氏春秋传序》

introduction to a book (subject);

引证解释

⒈  揭示全书的要旨或体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周公 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明 宋濂 《吕氏采史目录序》:“於是礼部尚书 崔亮 主事, 黄肃 与 濂 等发凡举例。”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思辨录辑要有旧本》:“目録前有发凡,每类目前復有小序。”

⒉  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如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

⒊  犹言领悟要旨。

清 朱彝尊 《戏效香奁体二十六韵》:“点笔能成阵,听诗便发凡。”

国语辞典

发凡[ fā fán ]

⒈  阐发全书要旨,摘举书中大意。

晋·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按春秋经传,举例发凡。」

发凡造句

1、作者在绪论中发凡起例,要言不烦。

2、著书立说,发凡起例,必须周密考虑,不可草率。

3、词典之类,书前必有举例发凡加以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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