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分道扬镳”。
⒈ 见“分道扬鑣”。
⒈ 将路分成两半,各走各的路。语出后比喻各人依其志向,各奔前程。也作「分道扬镳」。
引《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河间公齐传》:「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⒉ 比喻双方才学相当,互不相让。
引《南史·卷三三·裴松之传》:「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隋书·卷七六·文学传·序》:「简文、湘东,启其淫放,徐陵、庾信,分路扬镳。」
1、我们彼此之间感情不和,早已分路扬镳了。
2、他们已分道扬镳闯自己的事业去了。
3、我们合伙关系既已终止,从此分道扬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