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茅列土。
引元 高文秀 《渑池会》第四折:“官封极品禄千钟,分茅裂土人堪羡。腰金衣紫作朝臣,簫韶乐奏排筵宴。”《三国演义》第五四回:“我主人乃 中山靖王 之后, 孝景皇帝 玄孙,今皇上之叔,岂不可分茅裂土?”
⒈ 古时天子分封诸侯的时候,用白茅包些土给他,以示分封土地。参见「裂土分茅」条。
引《三国演义·第五四回》:「我主人乃中山靖王之后,孝景皇帝玄孙,今皇上之叔,岂不可分茅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