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ēnquán

分权


拼音fēn quán
注音ㄈㄣ ㄑㄨㄢˊ

繁体分權
词性动词
反义集权

词语解释

分权[ fēn quán ]

⒈  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separation of powers;

⒉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division of powers;

引证解释

⒈  分散权力。

《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 卓(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 李观 《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 《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袁(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国语辞典

分权[ fēn quán ]

⒈  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称为「分权」。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分由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集权

分权造句

1、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处分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权利。

2、第二,将船长、机长那样的紧急处分权,也赋予医院院长。

3、因此,科学合理的民事撤诉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处分权,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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