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反抗侵略战争失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外国。
例割让领土。
英cede;
⒈ 谓因战败或受威胁,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
引《清史稿·兵志九》:“光绪 十三年,开 臺湾 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 中国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战,割让於 日本,而疆事益不可问云。”
⒈ 划分一部分让给别人,多指土地而言。
例如:「甲午战败,满清政府被迫将台湾割让给日本。」
1、在被后晋那个儿皇帝石敬瑭割让给契丹人后才改的名字。
2、在这些条约的规定下,中国割让土地、大量赔款。
3、土耳其把塞浦路斯割让给英国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