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国际公法的简称。
⒈ 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总称,但通常指国际公法。
⒈ 国际公法的简称。是国与国交际间的法规。参见「国际公法」条。
1、华沙公约体系是通过实体规则进行国际法调整的成功典范。
2、同时从效力上来讲,这个协议具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
3、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以色列服从海牙国际法院的裁决,停止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修建隔离墙并拆除已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