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
1、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2、对于这样的官员,必须加强监管、教育和处理自己的事情不干好,却利用权力干涉法官判案,既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更是滥用职权、践踏法律。
3、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