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收取一定钱财作为女儿出嫁条件的婚姻形式。起源于父权制氏族出现时,随着私有制的确立而流行。
⒈ 把妇女当作商品,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婚姻形式。是剥削制度的产物。
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2、婚约起源于古代社会的买卖婚姻,近现代多数国家或地区亲属法也规定了婚约制度。
3、这一观念确立于早期父权制文化,那时女人和小孩被看作财产,女孩在青春早期就被买卖婚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