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梅为妻,以鹤为子,表示清高。
⒈ 以梅为妻,以鹤为子,表示清高。参见“梅妻鹤子”。
引清 徐釚 《词苑丛谈》卷三:“林处士(林逋 )妻梅子鹤。”
⒈ 表示清高或隐居。参见「梅妻鹤子」条。
引清·徐?《词苑丛谈·卷三·品藻》:「林处士妻梅子鹤,可称千古高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