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赏赐与惩罚不按规定执行。
1、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
2、吴起治军,主张严刑明赏、教戒为先,认为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虽有百万之军亦无益,曾斩一未奉令即进击敌军的材士以明法。
3、“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依法治军,是“投之所往,天下莫当”的用兵要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