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新妇婚后第二天初见舅姑时,先行祭礼,而后舅姑用酒食劳之。见《仪礼·士昏礼》。
引清 谭嗣同 《仁学》三七:“古者舅姑饗妇,行一献之礼,送爵荐脯,直用主宾相酬酢者处之。诚以付託之重,莫敢不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