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ìng

特命


拼音tè mìng
注音ㄊㄜˋ ㄇ一ㄥˋ

词语解释

特命[ tè mìng ]

⒈  特别命令。

⒉  特别任命。

引证解释

⒈  特别命令。

《三国志·魏志·崔林传》:“周武王 封 黄帝、尧、舜 之后。及立三恪, 禹 汤 之世,不列于时,復特命他官祭也。”
《新唐书·卢迈传》:“今摄祭特命也, 亘 以常令拒特命,执非所宜。”
《宋史·刑法志二》:“富国 仓监官受米湿恶,坏十八万石,会恩当减,帝特命夺官停之。”

⒉  特别任命。

《宋史·职官志四》:“淳熙 三年,特命 李燾 以秘书监权同修国史、权实録院同修撰。”
《宋史·选举志四》:“中散以上劳绩酬奬,合进官者,止许回授子孙,特命特迁,不拘此制。”

国语辞典

特命[ tè mìng ]

⒈  特别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

特命造句

1、免去刘晓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任命刘洪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2、史姑娘,千岁爷饮酒过度,略感不适,恐怕不得前来与姑娘一见,特命在下前来致歉,还望您宽宥、谅解!

3、任命苏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莫桑比克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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