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⒈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参见“予夺”。
引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