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对待人和事持公正态度。
引宋 苏舜钦 《朝奉大夫尚书度支郎王公行状》:“苟遇物持平,轻重判然於中矣。”
⒈ 待人接物持公正的态度。
引宋·苏舜钦〈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上护军赐紫金鱼袋王公行状〉:「苟遇物持平,轻重判然于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