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二

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二朗读

尚忆先朝宰辅恩,图中山海写烦冤。荆卿匕首刑天戚,自割残英当夕飧。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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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今无几,归耕何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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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卖玉杖,乘鹿去山林。浮杯度池曲,摩镜往河阴。

井内书铜板,灶里化黄金。妻摇五明扇,妾弄一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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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水弄春沙,山临水上斜。

曾为谢公客,◇入梵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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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来心静一无思,老去身闲百不为。忽忽眼尘犹爱睡,

些些口业尚夸诗。荤腥每断斋居月,香火常亲宴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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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昔清献公,二年蜀中归。

归载无长物,一琴而一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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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修行,家住坐,金木水相当。中起火,五事并施张。许神仙全气爽,都是、绝尽嵩荒。原正,传妙用,雨液味堪尝。浆。频做作,通琼路,显现嘉祥。金丹、真耀莹,彩辉光。兀腾腾渺邈,游处、声韵琅琅。辰见,人得得,出自满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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