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造句



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天以内,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

2、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的时候,由人民检察院批准。

3、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5、免去张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6、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7、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处理扣押、冻结的款物。

8、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9、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员出席再审法庭的任务之司法解释是相互矛盾的。

10、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11、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12、必要时,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13、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14、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服公安机关立案决定的投诉,可以移送立案的公安机关处理。

15、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必要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16、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7、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18、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9、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20、第二条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21、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出庭履行职责时,不得少于二人。

22、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针对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