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1696年—1771年), 中国清朝中期政治人物。字汝咨,曾用名弘谋,因避乾隆帝“弘历”之名讳而改名宏谋。临桂(今广西桂林)人。雍正进士历官布政使、巡抚、总督,至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在外任三十余年,任经十二行省,官历二十一职,所至颇有政绩,得乾隆帝信任。革新云南铜政,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经理天津、河南、江西、南河等处水利,疏河筑堤,修圩建闸。先后两次请禁洞庭湖滨私筑堤垸,与水争地。治学以薛瑄、高攀龙为宗,为政计远大。辑有《五种遗规》。乾隆三十六年卒。谥文恭。 ►(1篇诗文)
思想家
陈宏谋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陈宏谋,在于他的思想。他的思想存在于他的著作之中。他一生在繁忙的政务之余,仍笔耕不辍,著作甚丰,有《培远堂全集》、《五种遗规》等近300万字。尤其是他的《五种遗规》影响很大。《五种遗规》是对前人思想智慧的挖掘选粹,“或嘉言,或懿行,悉皆古人成书,故曰遗规也”。《五种遗规》中《养正遗规》以蒙学少年为读者对象,教他们如何读书、立志,共四卷;《训俗遗规》以士、农、商贾等为读者对象,教他们如何处世做人,共四卷;《从政遗规》是为官者从政而写,要求上副圣训,下符民望,共二卷;《教女遗规》以女孩为读者对象,强调了女德女智教育,共上、中、下三卷;《在官法戒录》读者对象为胥吏,提出“见善而以为法,见不善而以为戒”,共四卷308条。以上人称《五种遗规》。陈宏谋晚年在京辑录的《学仕遗规》,提出仕和学的关系不能矛盾的观点,共四卷,与《养正》、《训俗》、《从政》、《教女》四者合刻成书,亦称《五种遗规》。
最贤者
到了19世纪20年代,陈宏谋已去世50多年了,当时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魏源在协助江苏布政使贺长龄编成《皇朝经世文编》时,收入陈宏谋的著述《五种遗规》等达53篇之多,仅次于清初思想家顾炎武的著述。到了清末,《五种遗规》被定为中学堂的修身读本。到了民国年间,《五种遗规》被定为官员从政的必读书。1946年在陈宏谋诞辰250周年之际,各界人士在陈宏谋的故乡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而前述《清史稿·陈宏谋传》中与陈宏谋同列为当时“最贤者”的两江总督尹继善和云贵总督张允随早已不为人所知了。
被人遗忘
1949年10月以后,陈宏谋的名字在中国大陆似乎失踪了。“文革”中1966年5月的一天,“红卫兵小将”们奔赴临桂县四塘乡东畔岭,将陈宏谋墓前的翁兽石作、乾隆御赐碑砸得粉碎,又将陈宏谋墓掘开,将陈宏谋的遗骨挖出示众,要其“遗臭万年”。然而就在这时候,人们却在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的廉政建设中,看到了陈宏谋《在官法戒录》的影响。
生平简介
出生于桂林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一个普通农户家。雍正元年(1723)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1771年6月,船行至山东兖州韩庄时,他病逝于舟中,终年七十六岁,谥号文恭。
历任官职
陈宏谋,雍正元年(1723)癸卯恩科(本科为清世宗登极恩科)三甲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历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浙江道御史、扬州知府、江南驿盐道、云南布政司、直隶天津道、江苏按察使、江苏江宁(今南京)布政司等职;后又历任甘肃、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苏等省巡抚和陕甘、两广、两江、湖广等地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他奉调进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乾隆三十六年(1771),他因病疏请回乡。得乾隆允准,加太子太傅衔,谕令所经处官员二十里内料理护行。
理学廉吏
陈宏谋是康乾时期清官廉吏的代表,又是清代的理学名臣。他治宋代二程、朱熹之学,强调明体达用、知行合一。陈宏谋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都是一代楷模。《清史稿·陈宏谋传》称"乾隆年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宏谋学尤醇;所至拳拳民生风俗,古所谓大儒之效也。"
编著学者
由于任官多年,陈宏谋研究各地民心风俗的得失利弊,分明兴革,逐条钩考,加之勤奋学习,遂成为学识渊博、编著甚丰的学者。主要编著有:《纲鉴正史约》(增订)、《司马文公年谱》(辑)、《三通序目》(录)、《甲子纪元》(辑)、《培远堂偶存稿》、《大学衍义辑要》(辑)、《大学衍义补辑要》(辑)、《吕子节录》(辑)、《女训约言》、《培远堂文集》、《手札节要》、《课士直解》、《培远堂文录》、《湖南通志》(监修)、《五种遗规》(辑)、《陈榕门先生遗书补遗》等,著作总集有《培远堂全集》和《陈榕门先生遗书》。